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5-09-18
全面开展"传承红色基因、争当赣鄱先锋"活动打造"模范"工程品牌的工作方案
根据省委办公厅《关于深入推进"连心、强基、模范"三大工程形成江西特色党建品牌的实施意见》(赣办发〔2015〕12号)精神,现就在全县党员、干部中全面开展"传承红色基因、争当赣鄱先锋"活动,打造"模范"工程品牌,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经常性开展红色教育
1、充分用好红色资源。发掘利用江西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,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、苏区精神和方志敏精神,加强党员党性党风教育,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坚定理想信念,传承红色基因,补足精神之"钙",在思想上正本清源、固根守魂,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。
2、不断创新教育方式。深入开展体验式、互动式教育,经常组织党员、干部到革命圣地、教育基地进行"红色朝圣",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了解党的历史、培育民族精神、陶冶道德情操。利用重要纪念日、重大节庆日,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,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在缅怀革命先烈中感悟崇高,在追寻党的奋斗足迹中激发斗志。
3、定期举办专题党课和专题讨论。各基层党(工)委要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,联系党员、干部思想、工作、生活和作风实际,开展上党课活动,通过讲党课活动,加强党员党性党风教育。要组织开展"远学焦裕禄,近学龚全珍,如何当先锋?"等专题大讨论,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自觉以焦裕禄同志、龚全珍同志为镜,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,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、素质能力、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激发争做"有信仰、有情怀、有担当、有气节"时代先锋的内生动力。
二、经常性组织"先锋创绩"
1、合理设置创绩指标。按照《关于在全省推行党员"先锋创绩"制度的意见》(赣党建发[2014]2号)要求,根据党员、干部所在的不同领域,结合年龄、文化、职业特点,分类别、分层次、差异化设置创绩指标。
2、积极搭建创绩载体。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特点,搭建形式多样、务实管用的创绩载体,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(含小微企业)、社会组织党员中,开展亮身份、亮承诺活动,使广大党员、干部争先有动力、创绩有舞台。
3、推动开展践诺评绩。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围绕争当先锋,庄严"定诺"、忠实"践诺",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。根据党员、干部"践诺"情况,定期开展"述绩"、"评绩"工作,合理确定"评绩"等次,并把"评绩"结果与评先评优、年度考核结合起来,提高党员、干部"先锋创绩"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三、经常性评选表彰"龚全珍式好干部"
各单位要以党员、干部"先锋创绩"情况为依据,适时评选表彰一批本单位的"龚全珍式好干部"、"最美人物"、"身边好人"等先进典型。在此基础上,根据统一部署安排,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向市委、省委推荐全省"龚全珍式好干部"候选人。
四、经常性学习宣传模范人物事迹
1、广泛宣传先进事迹。要采取多种方式,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,大力宣传 "龚全珍式好干部",身边的好党员、好干部等模范人物事迹,讲好"红色故事",使模范的事迹家喻户晓,使红色的力量深入人心,营造人人传承红色基因、个个争当"赣鄱先锋"的浓厚氛围。
2、深入开展学习活动。按照"深学、细照、笃行"的要求,教育引导党员、干部把"龚全珍式好干部"等模范人物作为争当"赣鄱先锋"的具体参照和生动教材,自觉做到坚守理想和情怀、莫负责任和担当、牢记民心与民生、永葆气节与风骨。
3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。探索建立对模范人物的褒奖和关怀机制,定期走访慰问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,使先进模范人物有荣誉感、自豪感、责任感,激励和带动更多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、比学赶超、争创一流,实现"模范"工程品牌价值的最大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