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4-10-08
致全县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朋友做好
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
亲爱的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朋友:
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财富,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
入秋以来,全县晴天少雨,天干物燥,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。最近几年,一些地方炼山、烧荒、烧田埂,还有的上坟烧纸或在林中吸烟,不断引发森林火灾,给国家、集体,也给农民和居民朋友自己造成重大的损失,教训很深刻。希望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朋友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,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管好自己的家,管好家里的人,互相监督,村村联防,家家联防,人人联防。具体做到"十不要":
1、不要携带火种进山;
2、不要在林区吸烟、打火把照明;
3、不要在山上野炊、烧烤食物;
4、不要在林区内上香、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;
5、不要炼山、烧荒、烧田埂草、烧草木灰、堆烧等;
6、不要让痴、呆、傻、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;
7、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;
8、不要在乘车时外扔烟头;
9、不要在林内狩猎、放火驱兽;
10、不要让老、弱、幼、病、残者参加扑火。
违规用火要受处罚,构成犯罪的,要追究刑事责任。如果你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的,请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,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3841290报警。
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加强野外火源管理,严防森林火灾,保护好金山银山,保护好美丽家园,保护一方平安,为建设幸福万年作出应有的贡献!
最后祝全县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吉祥安康!
万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
二0一四年十月八日